依據:修正後之金門縣政府107年度短期臨時工實施計畫。
- 為因應本府「107年度短期臨時工實施計畫」修正施行,凡因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而遭修正前計畫限制不得報名者。
- 須年滿16歲以上未滿65歲,且須設籍於本縣並實際居住連續一年(含)以上。救助期間屆滿65歲者,得不經預告終止救助關係。
- 身心障礙者報名時,應接受本府初步評估具備基本就業能力後,始具報名資格。
- 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退休金者,一旦進用後,若經發現經濟現況違反本計畫之社會救助目的而無參加臨時工必要者,得不經預告終止進用。
- 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107年6月21日(四)早上9點至12點止,親自或委託他人至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大同之家育幼組內)報名,以報名一個用人單位為限。
- 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證明文件影本。
- 進用方式及期間:以報名順序為進用順序,依各用人單位出缺情形,依序進用。進用期間至107年12月31日止。
- 其他:本公告未盡事宜,依修正後計畫辦理。
- 聯絡電話:(082)373291勞工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