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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度「本府社會處為辦理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案

主旨:公告本府社會處為辦理「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請本縣符合資格之民間團體,自府令公告後至 114年12月26日止提出申請,並依公告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金門縣政府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115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請主軸項目及基準。

公告事項:

一、補助案件資訊:

(一)申請期間:自府令公告後至114年12月26日止。

(二)補助項目: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

(三)資格條件:符合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肆、一各目資格者。

1、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

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醫療機構、慈善事業、宗教、文教基金會。

3、立案之社會團體、學術團體或各級社會工作師公會。

(四)審查方式:申請單位應於115年1月5日參與「金門縣政府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計畫審查會,並準備10分鐘的簡報內容,由本府邀集學者專家進行審查。

(五)補助金額上限:依金門縣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肆、二規定辦理。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98萬元整。

二、請於申請時填具「身分關係聲明書」,如申請補助單位負責人或相關幹部,屬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另本機關(單位)於補助行為成立後,將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B.事後公開】,並將上開2揭露表公開於本府社會處網頁。

三、檢附「115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申請表、計劃書、「身分關係聲明書」、「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B.事後公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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