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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加值辦理C級巷弄長照站申請須知
  • 發布單位:社會處

一、計畫目的:為因應衛生福利部108年度佈建C級巷弄長照站之規劃,提升長期照顧服務品質,促使民眾獲得多元整合式服務,達到落實社區照顧、在地安老之理念。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三、申請單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其中之一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業務,並辦理C級巷弄長照站四項服務:

1.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2.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等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3.其他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村(里)辦公處。

四、服務內容:除原有據點業務,辦理社會參與、健康促進、共餐服務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等四項業務(申請單位具有量能及照顧服務員者,可向本縣衛生局申請喘息服務特約辦理臨時托顧)。

五、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8年8月15日前受理申請,倘補助款已核定用罄,即停止受理。

六、申請流程:詳如申請須知,申請單位備齊資料後親送或郵寄併同計畫書(格式如附件)函送本府,信封封面請註金門縣政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加值辦理C級巷弄長照站計畫書,地址: 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收,各申請資料收件後概不退還。

七、聯絡資訊: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吳小姐),電話:082-318823分機6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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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