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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重澄清【有關新聞報導「移工申訴遭性騷擾未依法處理 監院糾正金門縣政府」一篇】
  • 發布單位:社會處

【有關新聞報導「移工申訴遭性騷擾未依法處理 監院糾正金門縣政府」一篇】,本府說明如下:  
本案緣由為印尼籍移工F女的姊姊向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F女遭受性騷擾、仲介不當對待、被雇主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希望轉換雇主等。F女的姐姐於110年7月10日(週六)14時19分第一次致電1955專線申訴,表示目前妹妹安全不需要報警及安置,但希望轉換雇主。又110年7月13日F女的朋友W君又致電1955專線代替F女申訴表示F女目前不安全,需要報警及安置,當日1955接線人員接到申訴即協助報警並通知本府。本府知悉即由移工承辦人員趕赴警分局協助移工處理相關事宜。因移工從頭至尾並未向本府告知有受性騷擾之情節且未提供相關資料,僅表示要儘速赴台轉換雇主,故本府乃朝協助F女赴台轉換雇主一事處理。
另調查過程中,F女僅提供阿公觸碰她的頭部的影片,表示阿公這樣的接觸讓她感覺不舒服,在她們宗教中是屬忌諱行為,並說出不對阿公提告及追究其相關行為,只希望能赴台轉換新雇主。調查後本府即請F女在金所屬之人力仲介公司協助F女視訊台灣新雇主,以盡速讓F女赴台工作。經媒合成功,本府當晚旋即安置F女並於隔日請仲介公司負責人帶領赴台協助於完成轉換新雇主,7月23日及9月1日本府再次聯繫關懷F女,其表示目前工作及生活情形一切安好。
本案因F女於警局製作筆錄當下表示不提出告訴及申訴,本府有告知F女可依性騷擾防治法得於事件發生後於一年內,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因本案事發時序緊湊,申訴皆非本人,另調查過程因資訊未盡明確,致本府未朝性騷擾一節處理。本府於查處過程雖已盡力協助移工,但絕無報導所述嚴重忽視移工權益,對於監察院糾正事項本府表達尊重,未來將深入檢討改進查處協助過程,加強同仁對移工表達之感受,以維護移工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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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