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1年度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作業計畫。
二、甄試職稱名額:約用人員(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甄試日期、地點: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公告日起7天) 17點00分止截止收件(以資料送達時間計,不以掛號寄送日為準)。
(二)親送方式:送達本府社會處2樓勞工行政科(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2樓)。
(三)郵寄方式:寄送至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2樓,收件人請寫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收,封面並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字樣,另請於明顯處註明聯絡電話、手機、通信地址。
(四)口試日期:另行通知。
(五)口試地點:另行通知。
四、核薪標準:依據勞動部「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薪級表」之「第一薪級」(268薪點)起薪:34,760元/月(尚需扣除自付勞、健保、自願提繳勞退金等費用),另有編列雇主負擔勞健保、職災保險費、勞退金及年終獎金1.5個月)。
五、其他:應試資格、主要工作項目、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詳如附件本府社會處111年度約用人員(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甄試計畫。
六、工作地點: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