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務對象
遭受疏忽照顧或虐待、遺棄之兒童與少年及其家長或家屬。
(二) 服務項目
1.提供個案會談服務、緊急救援、驗傷、協助申請保護令。
2.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措施,包含:家庭處遇服務、追縱輔導服務、家長親職教育、陪同出庭、法律諮詢服務、親子會面交往服務、緊急庇護安置或寄養服務、少年自立生活輔導及兒童及少年心理行為治療等。
(三)求助連絡方式
1.一般民眾通報:113
2.保護專線:113
3.緊急報案專線:110
4.服務諮詢專線:082-373000
5.通報傳真專線:082-373333
6.線上通報( 建議方式)「關懷e 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