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補助低收入戶網路服務費
(一)補助對象:
本縣列冊低收入戶。
(二)補助標準:
補助標準: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每戶家用網路服務費( 得含上網所需月租費 ,但 不含其他加值項目)每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600元 整(未達600元覈實補助)。
(三)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者,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
(四)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支出原始憑證及領據
3.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4.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