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對象:本縣15歲(含)以上至75歲(含以下)領有輕度、中度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實施期間:1年(115年06月01日零時起至116年05月31日午夜12時止)。
(三)保障內容:南山人壽保險團體微型傷害保險GMPA。
(四)保障額度:新臺幣30萬元整。
(五)承保範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身故或失能保障。
(六)保險申請:無需申請,由本府自動納保,若您不同意續保或有意變更納保意願,請下載「不同意投保回條單」後填寫繳交本府社會處。
(七)諮詢窗口:02-87521920微型保險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