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強化事業單位重視職場健康,打造健康勞動力,表彰致力於推動職場健康服務工作且有優異表現之事業單位與推動人員,特辦理旨揭選拔活動。
二、符合資格之事業單位及在職且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定勞工健康服務人員,並具優良事蹟或顯著效益者,得經推薦參加選拔,受理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經初審及複審綜合評選,獲選為勞工健康服務傑出單位及人員獎項者,本署將擇期公開表揚。
三、檢附選拔推動職場健康服務績優單位及人員實施計畫(如附件),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選拔作業機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窗口(電話:03-5751006轉12,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