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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辦理「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0年8月11日以台內團字第1100281537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點閱次數:340
  • 上版日期:11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