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AA等級標章
  • E政府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QRCode
金門縣政府107年社會處約用社會工作員與約用人員甄試簡章
  • 發布單位:社會處

金門縣政府107年社會處約用社會工作員與約用人員甄試簡章

  • 職缺與名額:
  1. 辦理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方案約用社會工作員正取1名,備取1名。
  2. 辦理社會救助業務約用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 薪資及資格:

職稱

薪資

資格

進用期限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方案約用社會工作員

每月薪資34,000元。若有社工師證照,依規定提供加給(計畫補助2,000元,本府證照加給6,000元,合計8,000元)。

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社會工作科系、第三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應屆畢業生請提供歷年成績單與在學證明可視同符合此款資格)。
  4.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所定學科及學分規定者。

自進用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明年度將依規定與經費續聘。

 

 

 

辦理社會救助業務約用人員

依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一般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以十階(191薪點)起用,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3,597元/月(含勞退準備金、勞保、健保)。

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 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社會工作科系、第三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應屆畢業生請提供歷年成績單與在學證明可視同符合此款資格)。
  4.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所定學科及學分規定者。
 

 

  • 報名一般規定:
  • 報名資料領取:請逕上本府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
  •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1月29日17時30分前。
  • 報名地點:請檢附相關資料影本(請裝訂整齊)自公告日起於107年11月29日17時30分前自行送達或寄達「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一樓—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應徵職缺)。
  • 繳驗證件:報名表(應註明應徵職缺)1份、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文件影本各1份、服務年資證明、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1張、國民身分證影本2份(正、反面)。報名資料外封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缺
  •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執行方式:
  • 資格審查:由本府進行參加者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另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
  • 錄取標準:
  1. 依甄試總成績排名,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優為排序,缺考者不予錄用。
  2. 本考試總成績未達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 口試日期:107年12月4日。
  • 口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 錄取方式:本職缺按正取員額錄用,備取人員保留候用資格自成績通知次日起一年。
  • 錄取公告於金門縣政府網站公告;錄取人員自通知到職日起10日內報到,逾期者喪失錄取資格。

 

  • 點閱次數:2239
  • 上版日期:10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