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設籍本縣未滿2歲之嬰幼兒,托嬰中心已收托之兒童達二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托嬰中心得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一年。
(二)服務項目:提供幼兒日間托育服務,收托時間以每日8小時為原則,並應依需要提供延托服務。
(三)托育服務諮詢:提供幼兒送托及照護問題諮詢,如送托費用、托育服務費補助、契約訂定。
(四)幼兒照護諮詢:由專業人員提供兒童發展篩檢和照顧技巧服務,協助父母教養幼兒及親職教育資訊。
金門縣托嬰中心收托概況
編號
設立別
中心名稱
核定人數
1
公辦民營
金門縣金湖公辦民營托嬰中心
79
2
金門縣金城公辦民營托嬰中心
30
3
金門縣烈嶼公辦民營托嬰中心
20
4
私立
金門縣私立羅伊頓托嬰中心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