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務對象
設藉本縣年滿65歲以上長者,遭受下列情事之一:
1.老人福利法第41條: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者。
2.老人福利法第42 條:老人因無人扶養,致有生命、身體之危難或生活陷於困境者。
(二) 服務項目
為協助老人改變情境,減少傷害,提供老人必要的安置措施和照顧資源,以確保老人基本生活安全,維護其基本權利。
提供以下服務:
1.諮詢協談。
2.法律扶助。
3.保護服務。
4.庇護安置。
5.資源連結。
(三)求助連絡方式
2.保護專線:113
3.緊急報案專線:110
4.服務諮詢專線:082-324648
5.通報傳真專線:082-320105
6.線上通報( 建議方式):「關懷e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