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對象:
設籍本縣且年滿65歲以上。
(二)申請方式:
至本縣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三) 補助標準:
1.持卡搭乘本縣公車及本縣浯江渡輪船費用免費。
2.搭乘台北巿、高雄巿及桃園縣捷運享有半票優待。
3.搭乘外縣市火車、公車等國內大眾運輸,均享有半價優待。
(四)應備文件:
1.申請書
(五)申辦方式:
1.本人臨櫃辦理:國民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證明及申請人一年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
2.委託他人代辦:受託人攜帶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之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委託書辦理。
3.線上申辦:提供設籍本縣且年滿7歲以上至64歲以下之縣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