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對象:
1.本縣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年滿15歲以上至75歲之民眾。
2.本縣領有輕度或中度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5歲以上至75歲之民眾。
(二)實施期間:
1年期(自111年06月01日零時起至112年05月31日午夜12時止)。
(三)保障內容:
南山人壽團體微型傷害保險(含意外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失能保險金)。
(四)保障額度:新台幣30萬元整。
(五)諮詢窗口:(082)32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