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本縣列冊低收入戶。
(二)補助標準
1.首次安裝費用新臺幣1,500百元(一般地區用戶安裝費用由名城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吸收,若屬偏遠地區用戶需增加線路安裝費用者由本府補助)。
2.每月收視費用新臺幣580元,年繳者每年收視費用新臺幣6,960元。收視費得以年繳方式辦理之,每年得申請乙次。
(三)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者,以戶為單位,檢附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
(四)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支出原始憑證。
3. 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4. 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函(首次申請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