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身心障礙者家庭內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簡稱家庭照顧者)本服務未設有戶籍限制,外縣市服務使用者亦可使用。
(二)服務資格:
1.經評估主要照顧者臨時或短期無法繼續照顧,需他人照顧者,可提出申請。
2.身心障礙者及家庭照顧者符合下列規定者,家庭照顧者始得接受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1)家庭照顧者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喘息服務。
(2)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3)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或居家照顧服務。
(4)未聘僱看護(傭)。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聘僱之外籍看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家庭照顧者得接受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不受未聘僱看護(傭)之限制:
甲、無法協助照顧身心障礙者持續達三十日以上。
乙、無法協助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身心障礙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主要照顧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 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
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
(三)服務內容:
1.協助膳食: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短期照顧提供餵食協助、烹飪協助或代購外食。
2.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 動、上下床、個人清潔。
3.臨時性之陪同就醫。
4.其他符合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精神之項目。
5.本服務不包括到學校陪讀、訓練、到機構照顧或接送之服務。
(四)服務方式
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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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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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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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型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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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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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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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服務時數在12小時以內,服務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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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式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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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補助單位委派專業人員至有需要之身心障礙者家中,提供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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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長期照顧服務關懷協會私立仁愛居家長照機構
連絡電話:(082)33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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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式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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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身心障礙者送至服務員家中或社區中特定之服務場所接受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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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金門縣康復之友協會
連絡電話:(082)33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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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式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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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補助單位為機構式照顧服務場地,以住宿式照顧方式提供短期照顧服務,機構式照顧相關之規定標準依各機構入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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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福田家園
連絡電話:(082)33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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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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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服務時數超過12小時,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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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式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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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補助單位為機構式照顧服務場地,以住宿式照顧方式提供短期照顧服務,機構式照顧相關之規定標準依各機構入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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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福田家園
連絡電話:(082)33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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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項目及標準: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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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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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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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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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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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280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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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1,60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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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100元/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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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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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3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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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12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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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使用者
部分負擔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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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 (福利身分別):0%
2.領有本縣核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福利身分別):5%
3.一般戶(福利身分別):16%
註:服務使用者部分負擔金額以給付價格依比率計算,若有小數點無條件捨去,並由服務單位提供服務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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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方式:
需要臨時或短期照顧之身心障礙者,需於7個工作日前備妥文件逕向縣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七)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影本。
3.身心障礙者證明正反面影本。
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