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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QRCode
  • 日期:110-07-28
  • 聯絡人: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資訊:082-318823#67500

(一)服務對象:

1.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之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

2. 地區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且會務運作正常者。

(二)補助標準:

1.首次安裝費用。

2.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收視費用以月繳者,補助每月收視費用百分之八十;收視費用以年繳者,補助每年收視費用百分之八十。每年得申請乙次。

3.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收視費用以月繳者,補助每月收視費用百分之九十;收視費用以年繳者,補助每年收視費用百分之九十。每年得申請乙次。

(三) 申請方式:

1.重度以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申請者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後,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2.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檢附相關文件逕向本府社會處申請。

(四)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

3.支出原始憑證(收據或發票)

4.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5.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函(首次申請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