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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政府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QRCode
  • 日期:111-02-11
  • 聯絡人: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婦幼社工科
  •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資訊:082-318823#62590

(一)補助對象:

本縣兒童少年保護、弱勢家庭個案,經社工員評估以親屬寄養為宜者;但民法規定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不予補助,如有特殊經濟困頓者得專案簽報核准。

(二)補助標準:

1.依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狀況評估,親屬寄養費每名兒童每月新台幣八千元至一萬元整、每名少年每月新台幣一萬元至一萬二千元整。

2.寄養費用包括生活費、衛生保健費及國民教育學雜費,但學齡前兒童托育費、高中職學雜費或其他經評估必要經費,得專案簽報覈實支付。

3.寄養期間未達一個月者,按實際寄養安置日數撥付。每日費用計算標準為核定按月撥付親屬寄養費的三十分之一。

(三)補助期限:

親屬寄養以二年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