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申請資格說明: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5月31日衛授家字第1130660528號令修正發布「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辦理:
一、補助對象:為我國籍兒童,請領當時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未滿2歲。
(二)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三)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四)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所稱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二、補助金額:
※本津貼以月為核算單位,發放至兒童滿二歲(含當月)。
每名兒童每月發放金額如下: 單位:新臺幣(元)
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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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排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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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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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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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以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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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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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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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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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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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排行序說明:所稱第二名子女或第三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
但因雙親再婚重組家庭者,得視兒童之監護權或實際照顧情形,依其出生年月日次序計入子女排序計算。
註:兒童滿 2 歲當月仍符合育兒津貼領取資格,系統將自動介接資料給教育部進行 2~5歲育兒津貼審核,不須重新提出申請。
年齡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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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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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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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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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津貼,當月25號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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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津貼,次月20號撥款
(如有異動,依教育處作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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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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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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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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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方式:
※本津貼之申請,應由兒童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為之。
※申請人應於兒童未滿2歲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證明文件、資料向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或於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資訊網站採線上申辦方式。
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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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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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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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請
(可委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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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戶籍所在地
鄉(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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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
以供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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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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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戶籍所在地
鄉(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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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自身的權益,
建議以掛號方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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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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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E政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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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https://twbaby.sf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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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一)依據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三)款之規定:
- 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出生月份起發給。
- 未於兒童出生當年度申請者,溯自申請當年度一月份起發給。
※兒童於每年十一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生,且於出生後六十日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提出申請者,得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二)線上申辦注意事項說明: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057&pid=12635
四、應備文件及受理申辦窗口:
(一) 申請表正本 (於公所領取或至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線上申請無須準備) 。
(二) 申請人雙方及兒童戶籍資料 (例:戶口名簿影本)。
(三)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限申請人雙方或兒童擇一檢附)。
(四) 申請人雙方印章 (如用郵寄者免附印章,申請表單蓋妥即可)。
(五) 其他證明文件(如第 2、3 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
受理申請窗口: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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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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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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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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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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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 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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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鎮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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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3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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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林森路 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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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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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5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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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 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 112 號 2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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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寧鄉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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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2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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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 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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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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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6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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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 金門縣烈嶼鄉西路 6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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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坵鄉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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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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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 金門縣烏坵鄉大坵村 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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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參閱申請表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