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列冊於本縣中低收入戶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
(二)補助內容:
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額全額之補助。
(三)申請方式:
毋須申請,本府社會處每月會自動報送符合資格名單予中央健康署辦理保費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