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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QRCode
  • 日期:110-05-13
  • 聯絡人: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資訊:082-318823#62530

(一) 補助對象

1.設籍並居住金門縣6個月以上,領有本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2.年齡在20歲以上未滿55歲者。

3.籌備創業。

4.未曾獲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性貸款(含自力更生獎助者)。

5.本貸款資金經營之行業,需辦理營利事業登記證(合夥者加合夥契約)、公司執照或開(執)業許可證,且不得用於經營有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業。

(二) 補助標準:

申請本貸款之金額,依其創業計畫每人最高為新臺幣50萬元,每人並以申請一次為限。合夥共同創業且均符合本要點規定者,得同時申請貸款。但同一事業申請貸款金額最高以新台幣200萬元為限,且應於營利事業登記證上之組織登記為合夥型態。

(三)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創業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