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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政府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QRCode
  • 日期:113-03-21
  • 聯絡人: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
  •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資訊:082-318823#62530

(一) 補助對象

1.設籍並居住本縣六個月以上,領有本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2.年齡在十八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

3.籌備創業。

4.未曾獲中央或地方機關創業性貸款(含自力更生獎助者)。

(二) 補助標準:

申請本貸款之金額,依其創業計畫每人最高為新臺幣50萬元,每人並以申請一次為限。

(三) 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創業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