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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QRCode
  • 日期:111-06-30
  • 聯絡人: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 資料來源: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 聯絡資訊:082-318823#67500

(一) 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18歲以上64 歲以下之身心障礙者,且有發生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情勢。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

►對身心障礙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1. 遺棄。

2. 身心虐待。

3. 限制其自由。

4. 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5. 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

6. 強迫或誘騙身心障礙者結婚。

7. 其他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

(二) 服務項目

1. 受理保護個案通報。

2. 出勤調查、訪視及處遇,並於期限內做成調查報告。

3. 評估緊急安置之必要性及繼續安置、延長安置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