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服務16歲至64歲設籍本縣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有就學、就業、就醫、照顧等轉銜需求者。
(二)服務內容: 1、提供身心障礙福利服務諮詢。 2、協助身心障礙者於生涯轉換階段,連結就學、就業、就醫、照顧等服務資源。 3、家庭支持與關懷服務。 4、經濟協助。
(三)服務窗口:
本府社會處